第五百五十二章 闯刀(2/4)

作品:《顽贼

方,这套刀法在民间不够看,军阵也一样不需要花费精力掌握这门刀法。

在战阵状态,这刀又没用了,短兵器的优势是便携,作为副手使用,而从古至今战场上的铁律从来没变,就是让敌人死在进攻的道路上,因此长兵器才是主宰战场的主人。

长矛、弓弩、火枪、大炮,越长越好。

所以刘承宗不懂这套刀存在的逻辑,它在民间使用场景到处都是破绽,而在战场上,依照现有招数看来,应用的形式也只有敌军不结阵、散开这一种。

只有这种条件下,成群士兵呈散兵形式,持刀向尚未结阵且散开的敌军发起冲锋,才会一个劈过去没劈死还有下一个,不回头一直往前进,直到杀穿敌阵。

停下就被围困在里面死定了的士兵,才是使用这套刀法的人。

而在这种形势下,这套刀没有破绽,嗯……可能会有点费人,但在整体上看,几乎是没有破绽的。

所以这刀很不讲道理,哪里会有敌人不结阵散开等着你砍杀?何况真有这机会,直接马队碾过去了。

带着这样的疑惑,刘承宗在厅中缓缓踱步,思索着这套看起来很简单,却又在特定情况下非常实用的刀法,等他坐了回去,这才抬眼问道:“这套刀叫什么?”

“闯。”

刘翼勇很认真道:“就叫闯,他们都管这个叫闯刀。”

闯。

刘承宗点点头,像是想到什么,无声地笑了一下:“很贴切的名字。”

他大概知道是谁创的这套刀法了,张一川先投高迎祥门下,后与李自成联军,跟闯王和闯将都打过交道,不过真会把这种刀法投入实战,还是李自成的概率大一点。

“张一川的九千兵,有多少人会用这套刀?”

刚问完,刘承宗就后悔提出这么简单的问题了,这刀法太简单,他看了两遍就会使了,任何一个人练上三天就能用、而且能清楚地把握到这套刀法的逻辑:

往前闯,有本事的闯敌阵,没本事的闯生死阵,总之对挡在面前的人——脑袋劈一刀、变招刺一刀、错身回手扫一刀,一个对手不论生死,只出三刀,能过就过,不能过就死。

“所有人。”

刘翼勇说完,解释道:“张一川招兵来者不拒,男女老少强壮孱弱,能跑的都发刀,学了这套刀,碰到官军就跑,让官军追,等到跑不掉了就往回闯,只要官军散开,往回闯的人多了,就能把官军阵闯散。”

“他说以前跟闯军五营合营出战的时候,只要闯开敌阵,李自成的闯营骑兵就会把官军击溃。”

刘承宗皱眉心想:这也太理想化了。

他问道:“单凭饥民,即使发了刀,官军撵两步就四散而开,哪怕官军散开,往回冲的人不够多,也不管用啊。”

“大帅说的对,这也是卑职的疑惑,不过据张一川说,他们的人学了这套刀,跑的时候就会注意跟着大队跑,以便求个活路。”刘翼勇想了想,答道:“卑职以为,就像元帅府书院骑兵科操典教的那样,骑兵对冲的时候,不论敌我,一个百人队只有三个好汉。”

羽林骑的孤儿都在书院各兵科上过课,说起操典倒是如数家珍。

关于这三个好汉的骑兵理论,刘承宗倒也有所耳闻,这是狮子营的骑兵头子杨耀创造的,具体就是说一个百人队的骑兵,在迫不得已夹着长矛对冲的时候,一百个人里只有三个敢于拼命取得敌首的好汉,还有七个是在冲锋中只顾保命格挡的随从。

剩下九十个,都不过是既没胆量也没脑子的笨蛋,只顾从众,靠旁人勇怯决定自家生死。

别人英勇冲杀,他们也跟着朝尸首扎上两刀,与有荣焉;别人怯战逃遁,他们就不得走脱被碾成肉泥,肝脑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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