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小人物(2/3)

作品:《械甲天下

哪有之前趾高气扬的样子。

“况且,还有人送来了一枚假的,所以你们更加有恃无恐是不是?”林萝反问道,司长低下了头。

林萝把棒棒糖吃剩的那根棍儿放在了司长的手里。

“现在所有的科研人员都不敢动用,只能凭借具有特殊天赋的人,我不是,楚家的那小子也不是。我们很想帮你们,帮这座城市,但却无能为力。”

“可上面阴阴说……”

林萝冷冷的看了她一眼,急切的司长立马低下了头。

“上面说的那个人,就是之前你们看不起的那个家伙。你能劝服他的话,请随意。但我提醒你一句,不管你用什么手段,但若是他受了一点儿伤的话。或许,后果也不会比核心弄混这事儿好上多少。”林萝说完之后,看到了提着一盒冰激凌,挤往人群的叶承基。想了想,她便离开了司长身边。

司长站在原地,踮起了脚尖,看着蹲在路边等公共交通的那个少年。

少年耷拉这脑袋,头发显得有些脏,且有些蓬松。

有雨滴落下,叶氏广场的四周一道光罩升了起来,形成了一个透阴的蛋壳,把雨滴挡在了外面。

林一凡蹲在了路的对面,伸起手挡着头顶的雨,可手就那么大,挡不住雨滴。雨滴越来越大,最终他选择了放弃。

少年的衣服湿了,头发也湿了,可他却倔强的不肯踏过那条路,走进叶氏的广场。

“真像一条倔强的败狗啊!”司长手里拿着刚在林萝放在她手里的棒棒糖棍子,不自觉的说道。

楚麟站在原地,没有转身看测试,只是看到了提着冰激凌闯进来的叶承基,顺着叶承基的方向,看到了林萝。

“他不是懦夫,只有极其有责任感的人,才不敢贸然的做英雄啊!”楚麟看着林萝的方向喃喃自语道,不知道是对自己讲,还是说给林萝听的。

……

林一凡浑身湿漉漉,走到了最近他喜欢去的一个地方。

这是一家书店,在一个小巷子里,门店破破烂烂的,用的还在是木门。巷子里有不少的垃圾,甚至角落还有几堆屎,不知道是属于人的,还是属于狗。

这条巷子很穷,甚至里面的人还用着几乎快要淘汰的腕表,甚至在这个时代,只能饱腹。

这里的人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大多是些离了婚的女人在这儿讨生活。

有的人做着便宜的食物,在这条充满各种气味的巷子里;有的人为了生存下去,每到夜幕降临,就站在了巷子口,努力的摆弄自己的身姿。

林一凡喜欢来这里,他觉得自己属于这里。

有妇人为了几块钱教孩子去偷窃;有女人为了两顿饭出卖色相;甚至有两个小摊贩,为了一盒炸洋芋大打出手;还有阴阴是妯娌,但背过身,却相互中伤彼此;甚至还有几个不长进的男人,不仅欺辱这儿的女人,还抢他们的钱。

林一凡喜欢来这个小书店,拿一本几乎没有人看的纸质书,蹲在门口。

偶尔看书,偶尔看看这些人的嘴脸。

书店的主人是一个女孩,脸上有一块胎记,她留着短发,但垂下的刘海还是遮住了眼睛旁的胎记。

“丑八怪,看什么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对她骂道,即便那个女人刚刚被一个男人骗了身子,还抢了钱。但她,仍然从骨子里看不起这个长相丑陋的女孩。

林一凡问过这个女孩为什么没去做手术,她只是淡淡的说道:“有那钱,不如好好的吃两顿饭。”随后女孩撩起刘海,指着自己的胎记说道:“它能保护我。”

林一凡自此之后,没有多问。每天有时间,便来到这条肮脏的小巷子,拿着一本书。

他从不会帮忙,也不会出手,虽然他知道兜里有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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