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2/6)

作品:《大帝传

大,可是除了英格兰尼第五兵团外,英格兰尼自身的实力倒也没有太大的伤筋动骨。而且,敌军剩下的部队,战斗力比第一道防线要强上一些。说到英格兰尼第五兵团,我多少点有惋惜的感觉:作为一个影剑士,作为一个优秀的指挥官,因海姆不应该被普通的士兵杀死——多明戈就是打着这种冠冕堂皇的旗号,将当时已经是生命垂危的因海姆击毙的。

真是个混蛋!堂堂的影剑士被普通士兵杀死固然是一种屈辱,可是被黄金骑士击毙难道就不委屈了?!让因海姆增加我的武勇之名不好吗,我还从来没有杀死过圣骑士、影剑士和魔导师这种顶级的强者呢。

“大纵深”突破的战术已经被证明是大型战役中歼灭敌军大量有生力量的有效手段,所以这一次,我仍然打算采取这一战术。问题是,担任尖刀任务的部队应该换一下了。

d集团军虽然没有进行过什么激烈的战斗,但是急袭过程中马匹却消耗了大量的体力。敌人两道防线之间虽然只有三十公里的距离,但是黑衣兵团并不是走的直线,因为途中遇到敌方的营寨时,黑衣兵团为了完成任务通常都是绕道而行——除非面前的敌人完全堵死了前进的路。也就是说,d集团军的士气可能比战斗之前更旺盛了,可是突击能力却有所下降。当然,让d集团军继续担任尖刀部队的任务也不是不行。别说只是急袭了四十多公里,就算连续行军了一百公里,黑衣众还是黑衣众。虽然未曾亲眼见过玛哈亚的峡谷一战,但是仅仅只是听了夏默的转述,我仍旧不免对黑衣众肃然起敬。既然能够攻破配置了强弩、连弩甚至是雷神弹的马车防线,那么黑衣众还有什么防线攻不破?!

还没有将改换尖刀部队的问题摆上桌面,凯森就主动来找我了。

我知道凯森对萨弗斯一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竞争情节,只是没想到他向我要求任务时情绪居然会那么激动。如果当时有旁人在场,他肯定会产生这样一种鲜明的印象:凯森圣骑士对我将第一阶段的突击任务交给萨弗斯非常吃醋。

飞熊兵团本来就有善穿插、能奔袭的美名,而且草原边缘族人有行动迅速诡异、战斗力强悍的特性,最为适合完成这种突击、穿插的任务。虽说草原马比内陆的高头大马看相差一些,负重差一些,短途冲刺差一些,可是草原马的忍耐力和长途奔跑能力在整个大陆首屈一指。另外,凯森的军团是清一色的骑兵,而且每个骑兵还拥有两匹以上的坐骑。仔细说起来,凯森的军团比萨弗斯的军团更适合完成这类任务。

既然凯森强烈要求,我也就顺水推舟将突击任务交给他了。其实这也正是我所希望的。这一次肯洛倒是学精了一些。他在一线的背后部署了相当多但人数少得可怜的“筑垒地域”部队,层层叠叠,厚达五公里。所以说,上一次的防线好突破些,而这一次的防线难穿透些。古人不是说过吗?请将不如激将。如果第一道防线就交给凯森,待他发现第二道防线是块硬骨头时,他就不会有现在这么强烈的战斗激情了——军队统帅需要考虑的事情还真是多呢,有时候派兵遗将的先后次序也是非常关键的。

由于兰丝率领的魔法师部队在战役的第一阶段耗费了大量的魔力,因而需要足够的时间冥思以便恢复所消耗的魔力。所以,在取得了第一阶段的胜利后,魔法师部队便开始休整起来。

当然,在这些天里我军也没有完全闲着。c集团军和f、g、h三个战斗集群负责这段时间的主要军事行动。虽说兰丝领导的魔法师部队并没有参战,但是敌我双方魔法师的数量差距实在太大(比例为1:3.2),所以f、g、h三个战斗集群所属的魔法师与敌军战斗并不落于下风。作为提姆比斯特人的总族长,皮耶德向散落于大陆各地的提姆比斯特人发出了总动员令。几乎集中了全大陆提姆比斯特人的c集团军,其魔法压制能力仅次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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