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宣武复来(2/3)
作品:《玩演文明》形式上的干涉,包括使用武力。按照文稿中所讲的滥杀条件,他崔胤主张的杀尽太监一个不留做法,就犯了幽州法,理应判处终身监禁。又或者唐廷各地方实行株连九族的做法,主事人在幽州也是会受到终身监禁的处罚;至于像屠城、杀戮俘虏、劫掠各地百姓(公民)的常事,主事之人亦会被幽州判处海外孤岛终身监禁,且有生之年不许保释。
这是幽州在跟崔胤过不去、跟唐室为难、跟天下权势为敌呢。
崔胤想半天,决定还是先借宣武朱温后人的刀子去动幽州。但他到了李
晔那里,又是另外一番说辞。
原来朱温几个儿子外加一个大哥,在争取唐廷授予他们宣武节度使时,崔胤上殿示意李晔暂不任命,晚上则跟李晔解释道:“朱温兼领四镇时期,一家独大,几欲为祸朝堂。朱温死后,四镇兵力依旧,势力仍为关外最大,朝廷不可不防。现几子内乱自弱,实乃朝廷之福,故不可再让其子任何一人独领四镇。朝廷待朱家为节度使一职,彼此间伤了兄弟手足之情、叔侄之份时,再下诏劝慰以兄弟血脉为重,不可自相残杀为由,遣朝中新人领宣武节度使,坐镇梁地。其他三镇交由失和的几个朱家,由他们继续内耗,等他们再次残杀至最后,朝廷自然又可下诏以朱家儿子不遵旨为由,令其他诸镇前去讨伐。”
李晔准了。
于是崔胤开始了自己的计划,他发信给朱家几个儿子言道:“梁王身死,乃朝中悲事,帝王每念及尔父忠义,常泪流不止呆坐不起,直说大唐陨落一大将,伤心忧郁渐重。百善孝为先,然为节度使一职,尔不顾三年守孝之期,上书凑请留任,此事又让帝王叹息梁王忠勇之义,其后人竟无人可承…”
信的意思委婉提示,万事以孝道为重。
杀父有不共戴天之仇,想要孝,就先报仇吧,崔胤信中没说,可大家都认这个死理。崔胤不动声色的在幽州跟汴梁间点了一把火。这把火又把在沧州的原刘仁恭两个儿子:刘守光和刘守文,一并烧了起来。
宣武集结梁军十万朝东北方向挺进,过沧州后,刘守光领兵两万汇合,一起进逼卢龙地区最南边的瀛洲。
大军集结的消息,经李家船队把各地商铺汇报的信息整理后带回幽州,冯道看后疑惑,百思不解:看样子是来报仇的,只是怎么时间都快两年了才来?只知道守孝有三年之期的说法,可没听说过报仇也有三年有效期的说法。
君子说的报仇有效期是十年,十年还不晚,宣武这急匆匆的赶来,何为?其他人也都不明白这其中道理,或许是不需要讲任何道理的吧。可幽州新政刚施行没多长时间,还没长大就要受到外力的冲击,冯道心中不担心是假的。
幽州宪法中规定,卢龙府衙必须保护卢龙地区各城邦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毋庸置疑的,这一仗必须打。可瀛洲和莫州又在瓦桥关的外面,地形地势不好守,倘若让两州民众放弃财产退回到瓦桥关内白沟河边,这种作法又违背宪法。
受罗凡建议影响,卢龙地区的幽州和其他七州,都是不设防城市。城池没有加高加固,城内亦不设驻军,这样做不但军民分开,连军政也是分开的,罗凡说这是避免和平时期军扰民或者军乱政。
罗凡有后世经验,在这时代充当了先知的角色,但冯道有时候确实对这种做法不敢认同,在唐朝,你有多少城邦,就能汇集多少民众生产粮食、规定军户以及供养募得相应的士兵。处事法则简单有效,所需要的不过是:有粮,有兵。如果需要变得更强大,就要掳掠更多的土地,生产更多的粮食,供养更多的部队。
哪有对城邦不设防,采取城内不驻军的做法,这简直是自缚手脚。
眼下之急是保护城邦,冯道措辞写了几份凑章,一份向唐廷申请调和,内容里面多是谴责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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