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宦官遭屠(1/3)

作品:《玩演文明

与其说这道法律是一个土地政策,还不如说它是一个综合基本法。行令内容函盖了户籍管理(田契),土地分配(均田),私产保护(永业田),赋税负担(夏秋缴纳)等内容。幽州告示一沿新建土路刻文埋碑,这两万人逐渐安定下来,除一部分人因思乡心切返乡之外,剩下的五分之二,在幽州沿天津这条路上安置下来。

不要觉得这八千人数字小,唐先是经安史之乱后人口大减,现在又刚经过黄巢起义,人口再次减下来,如今藩镇割据,连年战争,人口已经萎缩的厉害,这两万人还是宣武军过沧州后,反向北之地,大军尽掠路过州县,等抵达幽州时,才征得两万人。

在这种地广人稀户的情况下,只要勤劳,人人都有可有地种,没有役畜可以向他们幽州租借,没有种籽也可以向幽州借贷。这条措施,其实已经有借贷的影子,后世也不过是采用以银行货币的形式,借贷给民间。

种子役畜和货币本质上,两者都是一样的,起的作用,也是一个杠杆放大效应,以货币或者物品作为支点,翘起经济发展。当然,也可简单的理解为在春天把一粒种子播下,秋天可收获数十粒这样的结果。

罗凡不知道是近来让技术弄糊涂还是让他们现在闹酒,让自己开始也晕乎起来。从上面的这些去细考这个时代的政令和措施,其实今世跟后世似乎并没有多少时代差距感的。唯一的是把法令精神修改一下,比如天下之田,乃天子之地修改成天赐吾田,把君权至上换做人权至上,即可达到后世的普世价值高度。

不然这条政令施行百年后,土地一旦再次遭到权贵地主的大规模的兼并,历史也随之会重演农民起义的悲剧。但现在修改,没有实际意义,对农民来说,天子之田和天赐吾田,只要他们能耕种,谁还会管这字面下面的以人为本的政令精神呢。

法律要完善起来,必须经过不断的修改,这个事情,罗凡打算交给民众自己来完成,因为有票选,他们可以生成属于他们自己的法律,亦可废除不适合时代发展的条款。只要有好的立法思想在里面,就足够了。

内政方面做了上面这些。

外交方面冯道也做了很多,除了向唐廷夏秋缴纳朝贡外,他对各藩镇更是频频示好,信件言辞往来都是极力说服对方同幽州建立起友好城市,互相签订互不侵犯条约,不过响应者寥寥无几,除了吴越的钱鏐和淮南的杨行密外和平卢的王师范外,其他信件都如石沉大海。

平卢区域,是后世的山东版图。淮南和吴越,其实就是浙江江苏一带,把这几片地域连在一起,相当于中国版图沿海之省的一半,只要不再实行闭关锁国政策,有这几个地方,让国人睁开眼睛看世界,足矣。

大家喝酒说的话,罗凡听着,真正的讨论正事,还需要在清醒时。这听了大半宿话,仔细思索,若这些事由着自己来做,也不一定有他们办的好。这时代人的处事能力并不比后世差,罗凡不过是沾了后世时代的高度文明之光,眼界开阔一些而已。

第二天,大家都到了街中央透明房子里面。罗凡把昨晚整理抄写的国际公共安全法条款给了冯道,既然城邦友好,那么就要用法律文书来定义这件事情。唐朝帝国,除皇帝话语作为一部分法律存在之外,更多的法律条款,是以契约的文书存在着。

这说明,即使现在的帝国,它也是一个契约社会。这点甚至比后世的二十一世纪初叶都要好,因为现在在社会底层,并没有出现依照某某领导精神、指示、意思办事的荒诞事件。有契约精神,才能把这个社会用法制完善起来,才能杜绝事情由某个人来拍板决定。

冯道看完罗凡修改城邦安全法(国际安全法的改版),苦笑摇头说道:“平卢、淮南、吴越,口头上承认结盟,其实各有原因。营州原本归平卢管,后来交由幽州,同平卢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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