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最大福星(3/4)

作品:《重生之全能网红

按照高昂的契税百分比,梁腾就需要缴纳几千万的“契税”。并且他还不止纳一次这税,需要缴纳两次。

要知道,按照合法的“流程”,吕一凡留下来的“一式两份”的“赠予契约”,他是把30亩地“赠予”了李庆坤老人。然后呢,年迈的李庆坤老人,又自愿把这30亩地“赠予”梁腾。

这不就需要缴纳两次“赠与契税”吗

理论上,第一次缴税,是应该由土地的“受赠人”李庆坤缴税的。毕竟他是受益人嘛。

但实际上,他只是梁腾和吴瑕物色的一名可靠的“代理人”而已。最终地块的受益人不是他,当然这“契税”也不该他出。

再说了,想要他出钱,他也拿不出几千万来缴税啊。

这两次的缴税,都只能由梁腾来完成。

不过呢,缴税是缴了两次,但办土地证,由周叔出面协调相关部门,却只办理了一次。

李达坤老人亲自到场,梁腾和吴瑕也亲自到场,有“吕一凡”亲笔签名的“赠予”30亩土地给李庆坤老人的“契约”,有李庆坤和梁腾亲笔签名的“赠予预签协议”,“周叔”就拍板,直接把新土地证办到了梁腾的名下。

“周叔”毕竟经验丰富,为免“程序”上的不完善,导致后来梁腾跟李庆坤签的协议无效,他特别指点,梁腾跟李庆坤签的那份协议,时间不能签早过“吕一凡的赠予契约”。

当然,吕一凡都已经不在了,“赠予契约”也是很早以前签定的,正常情况下,无论如何,后签的协议,都不可能早于前者。

但“周叔”担心梁腾和吴瑕弄的合同乱来嘛周叔是明眼人,早看出“李庆坤”仅仅是他俩的一个“代理人”而已。

按照法律方面的规定,当年“吕一凡”立下契约,哪怕没有在相关土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民间签订的契约之类,也照样受法律保护的。

也就是说,那样一份“吕一凡”的赠予契约,只要验证了是真实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既然那份契约有效,那李庆坤哪怕是梁腾和吴瑕的“代理人”,但李庆坤已经确确实实是30亩地的拥有人了。

李庆坤从那以后,就有了自行处置30亩地的权利了。他把30亩地转赠给梁腾,那是他的权利。

他跟梁腾签定的协议,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相关部门方面,在觉得有疑虑的情况下,究竟愿不愿意替人家办理“过户手续”,颁发新的土地证,那就归你相关部门来专业判断的事儿了。

就算不给予办证,也不能彻底“抹煞”掉民间的契约在法律方面拥有的效力。

只不过,按照常理,没有证件的土地,梁腾想转让出去,有钱人或许就不愿“接手”。本来值钱的土地,卖不出应有的“高价”了。

另外,如果能办下土地证,属于国有证,还可以拿这国有证去银行“抵押贷款”。

有银行的途径套现一部分的“固定资产”,这也更令有钱人青睐。相关的国有土地,就能卖出更理想的价钱。

这里面的诸多门门道道,梁腾岂能不懂

因此,周叔出面帮忙,把本来需要分两次才能办妥的“过户”手续,一步到位,办理到他梁腾的名下虽然最终收取的契税,是按照两次来收取的,梁腾和吴瑕仍然挺感激“周叔”。

总之,梁腾早就理通了头绪,在缴纳“契税”时,一口气缴纳了几千万上亿的两份“契税”前一份是代李庆坤缴的,他依然面不改色,显得从容不迫。

周叔看了梁腾和吴瑕平静的表情,更坚定了他的判断那个李庆坤的的确确就是一个“代理人”的角色而已。一开始就是这两位主,要购买的30亩土地。毕竟这些地,就紧挨着前段时间梁腾才买下的“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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