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势,如水火(2/3)

作品:《混吃等死的穿越者

资质相同的情况下,道行高的,修炼速度会快一些,石占德道术威力更强,但消耗却相对要小。

道行与灵力各司其职泾渭分明,却又相辅相成。但诸如心魔入侵之类的,其他世界不论,在这个世界,“心魔”这样类似于精神分裂的症状,正常修炼,是万万不可能发生的。能影响人的心性,甚至造成性情大变的,只会是外物影响,如“烧火棍”之于张小凡,诛仙剑之于道玄,伏龙鼎之于鬼王。

此地不是什么研究嗜血珠的好地方,林业暂时将之放下,转而探寻滴血洞的遗留之物。

经过一番寻找,最后找到的,也就只有合欢铃这一件能用的法宝。除此之外,倒是一些炼器所需的材料,品阶不低。相比于困守绝地,弹尽粮绝的张小凡、碧瑶二人,林业的时间就宽松多了,一寸寸地找过去,终究还是有所得的,毕竟是一代魔道宗师的珍藏。也好在,此地为炼血堂核心之地,更是属于他的私人驻地,除了黑心老人这个头头之外,没人知道这个地方,不然,别说什么留下宝物了,黑心老人的骸骨能不能留下还不一定呢。

以血肉、骨骸炼制法宝,本就在魔门流行,不然何谓魔道,其中正派之人有,但总归是少数,更何况以魔道一代宗师之尸骨炼宝,其重要的威慑和象征意义。

炼血堂自黑心老人而衰落,多年来残存的后裔已经不多了,但余下之人,对于复兴炼血堂却异常有执念,一直追寻着这个传说中的滴血洞所在,以图有朝一日,凭此振兴炼血堂,再回魔道魁首的地位。

“叮铃”

摇晃着手中的合欢铃,发出清脆的声响,如春雨润大地,杨柳风中舞,清风拂面,扫去了林业的烦闷,即使身处幽暗,心中却是豁然轻松。

“确实是个好东西,下次送给蓉儿,她风风火火的性子,配这个铃铛正合适。”林业满意的看着这个金铃铛,随即又露出一丝古怪之意,“不过,拿着这个东西,怎么感觉背后凉凉的,好像竖了什么了不得的旗帜。”

昏暗的天空,无数青色小剑组成的剑幕遮天蔽日,半空中一位青衣女子口念痴情咒,飞蛾扑火般迎向了恍若末日的剑潮……

“啪啪啪。”林业打了个激灵,使劲往脸上揉了揉,把这些个场景甩了出去,心中惴惴,仿佛触动了什么,“卧槽,太可怕了。三清女娲玉皇大帝,上帝耶稣阿弥陀佛,有怪莫怪,有怪莫怪,刚才都是瞎想的,做不得数,做不得数。”

双手合十,迷信的朝周围空地胡乱的鞠了几躬,拜了拜,求个心理安慰。随即挥手收起,这东西太不吉利了。

合欢铃到手了,林业自然不会错过其中的天书第一卷。要说这天书,还真是个好东西,可谓这这个神州浩土的修炼起源,正派三门,魔道数宗,传承的功法或多或少与天书有着联系。

天书五卷,总纲为理,余卷论术,以此为源头,经过千百年的演变,发展到现如今这个虽正魔对立,却繁华至极的的修真盛世。单一的一卷天书所衍生出的功法,已经走到了极致,前方再无余路,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才会有张小凡这样虽天资平凡却道心坚固的人诞生吧。

集合天书五卷的张小凡,长生有望。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对于已经发展到极致,渐渐归于一汪死水的世界来说,意义不可谓不大。

林业好像有了明悟,所谓主角,就是为了达成世界的诉求而诞生的吧。

张小凡如此,他亦如此。

而只有能够回应世界诉求的主角,才是真正的天命之子。这,也是他需要做的。

将天书第一卷完整的记下,林业收起了合欢铃以及那一堆稀有,却多年无人问津以至蒙尘的炼器材料,沿着滴血洞的后路,回到了地面。

至于原路返回,认清了自己实力的林业终于知道怕了,现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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