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番外--路逸晨的错过(3/5)
作品:《重生八八年》在愿意把五毛钱全都给我。
让我想着曾祖父对我的好,而我回到玉云乡的第一件事,就是买来辣条和曾祖父偷偷的在医院里吃。这样的记忆,这样的情景,我居然哭了。
我没有要她的钱,我还把我身上的一百多块钱全都掏给了她。
告诉她,我以后再也不会来见她了。
我走的时候,好像听到她哭了。
她说她不要我的钱,只是想要我这个朋友。
等我回了梭洋市,回到家妈妈问我有没有遇到有趣的事和有趣的人的时候,我把小女孩的事说了。当时奶奶和妈妈都很惊讶,惊讶的说道:“你那么烂的普通话,她是怎么听得懂你说的话的?还有你是怎么听懂她说的话的?”
我才回想起来,是的,我只能听懂普通话,而我说普通话只有自己家人听得懂。至始至终,路清河这个小女孩跟我说的都是林古村的土话,我却能听得懂,只听懂了她所说的话的意思。
十几年后,我以为那不过就是我童年的一个小小的过客。
十六年后,我到安沙市出差,在一个酒吧遇到了一个女孩。她在酒吧里当服务员,脸上的笑容总让我觉得熟悉。当我问经理拿到她的名字的时候,我的心莫名的加速了几秒。
路清河!
这三个字,是我童年里特别的存在。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那个笨笨连拼音的学不会的女孩,会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安沙市的师范大学。从调查的资料里看出来,她那样的好成绩安沙市大学她完全可以上。她却选择了师范。
我并不知道,她是要代替她的爸爸完成年轻时做老师的梦想。
我在安沙市出差的七天,我每天晚上都会去那个酒吧坐一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觉得坐在一个离她近的地方,心情会很平静,很舒服。回到梭洋市我把这事当成玩笑和胖冬他们说了。
他们调侃着这就是缘份。
若大的城市,怎么就让我遇到了十几年前的女孩了?
是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十六年后,我能一眼就认出那个只有四岁的她。
明明变化那么大,我依旧一眼就认定是她。
半年后,我再去安沙市时,她的身边已经有了一个愿意宠.爱着她的男人。
那个男人并不是良人,我想向前告诉她。最后才发现,自己连她的认识的人都算不上,何必去打扰她?
再次离开安沙市时,心底有一种难以明了的难受。
二十三岁的我,开始正式接手家里的公司,每天都很忙,忙得没有时间交女朋友。相亲的,别人介绍的,我居然会不自觉的去在那些女人身上寻找某一点与那个女孩相似的地方。
后来,我真的遇到了,一个很似她的女孩。
在床上的最后一刻,我没有下得了手。我觉得自己一定是让魔症了,才会想用一个连朋友也算不上的人的模板去寻找陪自己度过一生的女人。
当我三十岁的时候,一家人都在为我的婚事着急。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下,订了一未国外留学回来的未婚妻。心情郁闷的我,开着车跑到了安沙市,寻找到资料上的那个地址。
坐在车上,静静地等在她会经常路过的地方守着。
果然看到她带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儿,有说有笑的进入商场。又看到她带着她的女儿,去上补习班。整个人都比几年前在酒吧遇到的她,更美,美得不可方物。我的那些发小,其实早就评价过她的长相,说只是一个清秀的农村女生而已。
然后为了嫁入豪门不折手段,这样的人真不值得我放在心底那么多年。
我知道她用了什么样的手段,才嫁给温元杰。我甚至想了解她更多,开始了与她的老公在生意谈了些合作。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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