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全面排查(2/3)

作品:《罪理谜案


对于这伙逃犯,该审问的肯定是要继续审问的。另外,这种已经提前动手的行动,也让第五正当前的暗中行动变得不稳定起来。

毕竟就算是万一,那也是有可能,更何况还有反其道而行之的伎俩,借由普通的犯罪行为作为真实犯罪的掩盖。

万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真的抓住某位犯罪成员,这种可能性的后果就必须要引起应有的重视。

既然有可能惊扰到整个犯罪组织了,那么剩余的行动就必须要从速了!

……

在第五正挖空心思的想要利用犯罪集团内部的矛盾,以犯罪成员1号为具体的突破口,试图将整个犯罪集团严密的外部防线给撕开一道口子的时候,整个犯罪集团内部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内部净化操作。

对于犯罪成员1号,犯罪首领对其的态度是先予以安抚,然后再利用自证的借口,让其在执行某些高难度任务的时候身死当场。

这样的证明过程,可以是有意义的,可以是无意义但看起来是有意义的,更可以让犯罪成员1号通过逃离市的方式来自证某些完全无意义的东西。

只要能够达成抹杀犯罪成员1号这个唯一结果,自证的过程到底是什么,其实根本就不重要。

这样的计划虽然有一定的难度,但只要场景合适,压力适中,将犯罪成员1号心中的绝望感觉烘托到位,那么就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另外,当前犯罪首领唯一可信的,就是犯罪成员1号已经被警方给盯上了,虽然警方突破的程度还未可知,但警方这个外部压力的真实性是真真切切,容不得有丝毫的质疑。

只要合理的利用警方这个外部压力,或许就能够很好的支配犯罪成员1号的行为模式。

基于这样的规划,犯罪首领对于犯罪成员1号的暴露程度,就必须要做到心中有数,甚至是能够灵活控制的地步。

说是灵活控制,但也是宽进严出,合理的分配警方这个压力阀,让犯罪成员1号在执行自证计划的过程之中,逐步的陷入到最终的绝望境地之中。

考虑到犯罪成员1号会临场叛变的可能性,在其自证之情,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将犯罪成员1号单独执行的那次审判行动当做要挟的证据去胁迫他,都是非常关键的步骤。

在这样的层层铺垫之下,犯罪成员1号便已然走入到一个已知命运结局的死胡同之中。

当警方对犯罪成员1号已经形成一种绝对的扑杀局面,那么迫于这样的一种压力,犯罪成员1号接下来的举动就会具备非常高的可操控性。

这样的可操控性,必须要能够导向死亡,这也是这个计划的重中之重。

基于这样的逻辑链条,犯罪首领这段时间最常作的事情,就是将手下的组织成员全都派往市的各个派出所和市局门口进行蹲守,看一看警方那边的兵力调度的重心到底在那里。

这样的想法或许在感觉上会显得非常的高效,可是各个派出所和市局里面的车辆出入情况非常的频繁,各种公车私车连轴转,若仅仅只是蹲在门口傻看,是根本就发现不了任何规律性线索的。

除非能够跟在每辆出入警局的车辆后面转圈,经过这样的细致统计之后,整个市的警力分布图才会显得一清二楚。

可是以犯罪集团的人手来说,这样的点对点跟踪很显然是不现实的,若是点对多的采取跟踪,又极其的容易暴露,可取性也基本上为零。

面对手下人员的这种反馈,犯罪首领也感到有些为难。警方之所以能够通过全面的调查对某个犯罪集团产生全面的认知,依仗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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