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坟山凶案(1)(1/2)

作品:《苗家巫女

(郑重声明:本内容纯属作者想像虚构,请读者千万不要信以为真,发生任何事情,后果自负!!!)

苗家巫女

一坟山凶案

明朝正德年间,湖南西部辰州(今沅陵)大山深处,新雨初霁,山花烂漫。一条青石板路蜿蜒穿过村前一株大黄桷树,消失在坡下一片乳白色的晨雾中。白雾中忽然传来一阵拨水的声响。原来是一个苗家少女蹲在溪边洗菜。

这位湘西苗家少女名叫徐六,是桃花寨人,年方十七岁。她面容恬静,一件宝蓝色的衣裳没有领子,裸裎着洁白纤细的项脖。一条乌黑的短辫绾在后脑上,用红头绳系着,绳头上还吊着一枚铜钱。

徐六忽然掉过头来张看什么,鸦翅般黑的眉毛下一双大眼睛湛湛有神。她拢了一下耳边头发,见四下里悄无人踪,口中不由唱起一支山歌来:

山歌不唱不开怀,

磨子不转浆不来;

主不劝客客不醉,

树不逢春花不开。

不唱山歌不闹热,

快把山歌唱几则;

这山唱了那山应,

那山唱了这山接。

轻柔婉转的歌声,飘在烟水蒙蒙的溪流上。白雾和绿波仿佛也被这曼妙的歌声打动,像两个调皮的孩般追逐嬉戏。

徐六不知道,在一片诺大的涧石后面此时还有一位苗家少年,他是来割猪草的。只是在看到徐六后,少年不知何故,便躲藏在涧石间偷窥徐六!

这位少年名唤邵元节,是乌杨村人,桃花寨和乌杨村以这条溪为界。两村人平素多有往来,邵元节闲时常随村中几个少年伙伴到桃花寨串门摆龙门阵(聊天的意思),因此常遇见徐六,邵元节年方十六岁,正当情窦初开年纪,不禁滋生了爱慕之情。

邵元节瞧见徐六洗的原来并不是菜,而是在洗给牛吃的青草,又感稀奇又忍不住好笑。

原来这一天是四月八“牛王节”。湘西苗族人家认为动植物同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约定俗成这一天耕牛要休息,还要吃好的——除了喂青草和稀饭外,还要灌白酒。

邵元节心想:“虽然是牛王节,但也亏她想得出,给畜生吃的草她也来洗,也只有天真烂漫的少女才会做这种莫名其妙的事情。”

他听到徐六唱这首山歌时,不禁如醉如痴。

徐六洗完了牛草,收拾起背篓,便回家去。

邵元节在涧石后默默注视着徐六的背影行走在陇亩间,脸上流露出痴迷之色。

突然,他感觉眼前有了一团朦胧的光晕,他有意无意地稍微凝注这光晕,眼前赫然出现了徐六的背后的身体!

邵元节吃了一惊,脸上不由烧得绯红!徐六后背的幻影也立时消失了。他羞惭不已,直到徐六的身影看不见后,他才在心中暗自揣测这幻影的怪事。

——其实邵元节一直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从五岁那年开始,他就已经多次看到过一些奇怪的幻影。

记得第一次看见这种幻像是一个夏日的傍晚,他和一群伙伴在这条溪中游泳,邵元节下水游了一会便上岸休息,当他坐在山石上垂目养神时,突然间眼前出现了一幕情景:他“看见”同伴张明右脚卡在了水底下两块大石间的夹缝中!双手徒劳地在水中乱抓……他瞿然一惊,睁开眼后这幻影便消失了。

他当时也没深想,只以为这是不好的兆头,于是他大声疾呼“张明”的名字,但其时张明正在水下,无法听到他呼唤的声音。

他想等他出水时单独劝他一回,然而张明却再也没有活着游上水面!

后来他多次追忆起此事,他开始怀疑他“看见”的幻像并非是一种预感,而是在他“看见”张明右脚卡在了水底下两块大石间的夹缝中时,张明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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