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做了就要做绝!(1/3)

作品:《大顺小吏

胡思理听完岑国璋的汇报,一时无语。他微皱着眉头,看着岑国璋,似乎想从这张年轻的脸上看出真实的意图。

岑国璋给他出了个难题。

顺风堂和大江盟在码头闹事,可能发生大规模械斗。岑国璋带人去弹压,属于职责所在,任谁也说不出个不字来。

问题是大家都知道弹压只是做做样子,一般流程应该是两边先把事情谈好。不论是文谈还是武讲,总之两边谈妥了,官府再出来做个见证人,皆大欢喜。

偏偏这次就不按套路走。

按照岑国璋的说法,他的确是带人在旁边看着,等两边讲数。谁知道大江盟的人骂了顺风堂一顿,他们就把邪火发在中间人身上,二话不说就舞刀弄枪,往岑国璋和官差们身上招呼。

这就坏了规矩。

你顺风堂再横,也该知道岑国璋和官差,代表着朝廷的颜面和威严。打了他们,就是打朝廷,就是犯上作乱!伤了富口县典史,就是杀官造反,没有任何托词可讲。

否则的话,朝廷法度何在?对这种违法作乱的行为不加以严惩,规矩不就要被废了?天下岂不是要大乱?

可是顺风堂背后的幕后大老板怎么交代?

豫章官场上都知道,顺风堂是乐王府养的一条狗,一阵风是他养的一只恶狼,一明一暗专门用来敛财。

乐王爷啊,当今圣上的叔叔。在豫章地面上,是跺一脚就地动山摇的大人物啊。现在这岑国璋却下手把他的狗给打了。打狗还要看主人,消息传到洪州城,乐王爷能开心吗?能不报复吗?

“益之啊,你知道顺风堂背后的靠山是谁吗?”胡思理想得头都要炸了,最后决定,还是摸摸眼前这位年轻属下的底。

“回县尊大人的话,属下听说是位大人物,只是不清楚具体是哪一位。”岑国璋老实地回答道。

胡思理更加无语,你不知道水深水浅,就一头扎进去,不怕被淹死?

可是转念一想,人家才十九岁,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肯定受不住那种气。再说了,他就任典史才几天?还没有接触到官场的一些忌讳和内幕。

“洪州城里的乐王爷,益之知道吗?”

“乐王爷?”岑国璋差点跳起来,看来自己严重低估了顺风堂背后的大靠山。

乐王,当今皇上的亲叔叔,亲王爵,王府在豫章省府洪州城东,食邑为洪州府丰城、进贤、奉新、靖安,星安府建昌、义安,饶州府余干、万年、安仁九县。恩旨选拨校尉六百、精壮军士一千,随侍王府。

可谓皇恩浩荡,势焰熏天。

在豫章省,乐王就是这天。自己居然打了他家的狗!他生了气,后果很严重。自己这小小的典史,在他眼里就跟只蚂蚁一样。

岑国璋有点后悔自己太冲动,当时忍住就好了。但是这点悔意,在心中一闪而过。事情做都做了,肠子悔断了也于事无补。重要的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胡思理看到岑国璋的脸上先是露出畏惧和懊悔之意,心里暗暗嘀咕,你这小王府里、省里,内容是苟一时等人,勾结星子湖湖匪一阵风,意图在富口城西码头犯上作乱、杀官造反,被县尊大人及时察觉,运筹帷幄,调度人手,一举剿灭。现人证物证皆获,听候上级有司处置。”

“县尊大人,既然牵涉到匪乱,省里的都司衙门,还有分巡豫章的佥都御史衙门,都要行文告知。”

胡思理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他已经明白岑国璋的意思。脸上又浮现出往日里“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的高人神态。

他淡淡地说道:“益之啊,这件案子你尽了全功,不必谦虚,文书上多写写你自己。至于我,偶尔提几笔就好了。写好后,呈给田师爷,我过目后用印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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