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蔡确得赵顼重用(1/3)

作品:《木匠王爷

赵公著被赵顼起用知河阳军,不久又入朝提举中太一宫,调任翰林学士承旨、端明殿学士、知审官院。赵顼同吕公著论为治之道,涉及佛老之学,吕公著问道:“尧、舜知道此道吗?”赵顼道:“尧、舜难道不知道?”吕公著说道:“尧、舜虽然知道,但惟独认为知人安民是难事,所以成为尧、舜。”赵顼又说唐太宗能以权智驾御臣下,吕公著答道:“唐太宗之德,以能屈己从谏而已。”赵顼对他表示赞许。

元丰元年,吕公著与枢密直学士薛向同知枢密院事。有人打算恢复肉刑,建议取死囚试验劓刑、刖刑,吕公著说道:“如果尝试这些还不死,那么肉刑就可以实行了。”于是都停止了这样的做法。当时西夏的梁太后幽禁了夏惠宗李秉常,朝廷要大举征讨西夏。吕公著说道:“兴问罪之师,当首先选择合适的主帅,如果没有合适的人,不如不举兵。”等到兴兵时,秦、晋二地民力大困,群臣们不敢上言。吕公著多次上奏兴兵的害处,得到赵顼认可。元丰三年,吕公著被任枢密副使。

程颢字伯淳,世居中山。他的曾祖父程希振任员外郎迁居开封府,祖父程遹又迁居河南府,赠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他的父程珦曾任黄陂县尉,历知龚、凤、磁、汉诸州,后官至太中大夫。他自幼受家学熏陶,深受其父程珦影响。程颢资性过人,修养有道,和粹之气,盎然于面。门人、友人与之相交数十年,都未尝看见他有急厉之色。

嘉祐二年,程颢举进士。历任官鄠县主簿、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太子中允、监察御史、监汝州酒税、镇宁军节度判官、宗宁寺丞等职。赵顼时期,程颢任御史。因为与王安石政见不合,不受重用,潜心于学术。他于是和弟弟程颐开创洛学,先后在嵩阳、扶沟等地设学庠,潜心教育研究,论著颇巨,形成一套教育思想体系。

程颢认为教育目的在于培养圣人:君子之学,必至圣人而后已。不至圣人而自已者,皆弃也。他认为要使受教育者循天理,仁民而爱物,谨守天理伦常。教育必须以儒家经典为教材,以儒家伦理为教育之基本内容。程颢提出读书以期“讲明义理”,注重读书方法,“读书将以穷理,将以致用也”,不可“滞心于章句之末”,为此者乃“学者之大患”。同其理学思想一样,程颢的教育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

熙宁年间,担任监察御史的程颢,曾以寥寥数语破了一件讹诈案。当时,有一张财主得急病而死,棺木埋葬后的第二天,有一老者到他家门口,对着财主唯一的儿子说道:“我是你父亲,现在我年纪大了。无依无靠,来和你一起生活。”接着,老者一五一十向财主的儿子说明了来由。

财主的儿子非常惊讶,于是两人一起到县府,请县令程颢判决。老者先说道:“我是个郎中,因家中贫困,四处流浪,为人治病,一年中很少回家。妻子生下儿子,无力抚养,只得狠狠心肠把儿子送给张财主。某年某月某日,由村上的李某抱去,邻居阿毛亲眼看见。”程颢问他,事隔多年,怎么还能记得这样详细。老者说道:“我是从远地方行医回村,才听说这些的,当时记在处方册的背后。”并从怀里掏出处方册递给程颢,上面用毛笔写道:某年某月某日,某人把小儿抱走,给了张三翁。

程颢问详细一问,才知财主的儿子三十六岁,而死去的财主已七十六岁,于是判定真伪,程颢对老者说道:“财主儿子出生的时候,他父亲才四十岁,这样的年纪,别人怎么会称作张三翁?”老者听罢无法狡辩,不得不承认自己冒认儿子,只想讹诈财主家的钱物的事实。

王安石推行变法,遭到众多士大夫反对。翰林学士、右谏议大夫司马光,以及翰林学士范镇、御史中丞吕公著等人对新法明确表示反对,其中司马光最为激烈,他曾对赵顼说道:“臣之于王安石,犹冰炭之不可共器,若寒暑之不可同时。”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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