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潼关之激战(1/5)

作品:《大文道

人的雄心壮志会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弭于无,这不好说,因为有的人愈挫愈强,正如老酒,越老越有滋味儿,那种人便是哪怕只有一息尚存,便绝对会向着自己所期望的目标去奋进、去努力的人。相对的,还有另外一种人,年轻的时候意气发,结果那些雄心壮志全都泡在了酒坛子里、丢进了女人的双腿之间,比如,荆州牧李缺。

皇叔李缺,他是天家李姓宗室的最高辈分之一,少年时因父亲里有战功且战死疆场,天家李姓为了安抚宗主册封他为毅王。此君大小便生的玉树临,而且颇富才情,吟诗作赋是信手拈来,所以三十岁之前,他始终流连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勾栏瓦舍的青/楼场所,引得无数女子打破卖艺不卖身的规则,甘愿自投其床榻之上。另外一个地方就是其他王侯将相家的宾客筵席上,红白丧喜,每每都能做出上佳的诗赋祭,被许多人所吹捧。

只是时间一,李缺也觉得索然无味,因其辈分之高,天子也不好拂了他的面子,便叫他在六部九寺中的宗正寺当差,他只干了三天不到,便扔了官服,因为宗正寺实在无聊的紧。琢磨着,他便跑出洛都城,周游天下,所到之处,皆有雅士与其交往,留他小住,所以他这一走,便走了十五年之久。

[][] 十五年后,已经年四十五的李缺回了洛都城,继续要求当官,这一次是吏部。他只是去做一个书。每日同样无所事事。实际上他却是在通过吏部的人员调遣等,了解这个天下。足足在吏部做了七八年的冷板凳,已经年过五旬的李缺恰逢诸侯王叛乱,便自告奋勇的要前往荆州为天子平叛。当时李缺可谓是信心满满,但他红口白牙的说着军国大事,天子岂能同意?琢磨着,便使了个坏,对李缺说。你要是能单人匹马的降服荆州的动乱,我立刻封你为荆州牧。李缺没吱声,而是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从而留下了匹马入荆州的佳话。

初为荆州牧,李缺心中同样有着与蜀王那样的不安分的心,而且他还有幸得到尚不出名的毒士邹华的青睐与投靠,借助着荆州冠绝天下的富庶,将荆州发展的愈来愈壮大,尤其是水军的厉害,可谓天下首屈一指。连扬州那边的江东猛虎也难以相提并论。事情一天天的向着他所希望的发展,可是……等得太久。他的热情,已经消散的只剩下云烟啦!尤其是去年天后召见他进洛都时,正值洛都花魁选拔,已经年过七旬却依旧不改/流本色的他,一眼就瞧中了那个花魁,并且抱得美人归,从此,当真是销/魂蚀骨……温柔乡,英雄冢,不外如是。

樊城。

几乎被毒士邹华呕心沥血打造出来的一所繁华城市!如果说荆州乃天下之腹,那樊城就是肚脐眼儿!四通八达的交通、依山傍水的位置,战争的时候是铁壁铜墙,平和时期便是港运码头,天下间的商贾全都会云集在这里,将这里作为运输的枢纽,每日能够创造的价值,已无可估量。

“噔噔~`~~”

就在那城门楼上,几许琴声悠扬飘零,那是一个身着白衣的女子在弹琴,这女子生的好生端庄秀丽,落落大方,纤的手指葱白儿一样水嫩,每弹奏一下,她都会微微轻笑,望着在她身材躺在摇椅上的人,不是荆州牧李缺又是谁?李缺多喝了几杯,脸色微微见红,目光迷离,可谓酒不醉人,美人醉人。

今日一大早,李缺见了邹华一面,他没想到邹华竟是如此的决然,十几二十年的君臣之情,说走就走,他心里有些憋气,哪怕他明白理亏的是自己。李缺觉得自己实在是累了,也不想再去参加什么争夺天下了,他只想逍遥自在的活着,而有了荆州这么一个繁华之地,他可以享受任何能够去享受的东西……比如,眼前这个名叫叶莲儿的女子,他就是喜欢这种外表极为端庄秀丽,骨子里却媚态入骨,身前贵妇、身下荡/妇的女子。

慢慢的饮着酒,李缺那双浑浊的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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