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吓人念头儿(1/3)

作品:《并不遥远的往事

右肩肘处受了伤,疼得厉害,厉害得让人睡不着觉!象黄大宝这类人,自个儿总是随身携带着一些个跌打损伤之类的金创药的,抹一抹涂一涂,再吃上一两副啥跌打散之类的药剂,那伤势可就要轻得多了,也好受得多了!困又睡不着,那滋味着实难受!这时正值晌午,也别睡了,干脆到奉天火车站起了一张下半晌儿的车票,回东甸!

这么多年来,黄大宝觉得,他之所以能够从一个警察混上了特务股的股长,自身优势长处实力当然那是主要的,但与任东对他的器重那也是分不开的。没有任东对他的提携,他恐怕当不上这么个县警察局的股长,而且还是特务股的股长!这样说来,那任东对他黄大宝可就是有知遇之恩的了!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大千世界,任啥事儿也不能一概而论。有的时候,还会有恩将仇报的情况发生,这也是不可避免的。应该说,就是到了这时,黄大宝也还是并没有就要把任东咋样的那么一种想法。但现在的情势已经就与以往不同。任东在汪春这个事儿上表现得并不是很令日本人满意。荆志国到东甸县去勘验汪春案的现场,回头到了东甸县警察局,就是这个任东热情地作了接待,而且还为荆志国获取了那破车架子上的物证创造了条件。荆志国夜间到王娟秀和王娟娥住着的那龙王岭脚下的院落去了一趟,尽管并没有任啥收获!但这一应的事儿,日本人认为,任东都是应该向他们报告的!可任东就象一个哑巴,更象一个傻子,一点声息也没有!这还多亏了黄大宝,要不,日本人真还就被闷在了葫芦里,这些个事儿就如同没有发生!这时候的日本人,中国东北这块儿发生的事儿,他们自个儿认为那就是他们辖下的事儿!这么多的事儿,作为东甸县警察局局长,别说是报告了,连个声儿也不吱,想干啥?

实际上,日本人想错了!恰恰是因为任东不想干啥,所以,有些个事儿,任东可就有些个装糊涂了!任东想,汪春的事儿,起初,日本人是交给咱了,这不假,但只是让咱把汪春不管是个啥事儿都要掌握,并随时向有关方面报告,如此而已!现在,汪春不在了,日本人派给咱的这个任务也就结束了!侦破汪春坠崖案的事儿,日本人是交给了省警察厅的,并没有交给咱东甸县警察局。尽管如此,咱是县警察局,咱也不能说一点儿不管。但凡涉及到汪春案子上的事儿,咱还是要积极参与的,这没的说,咱也确实是这么干的!你象省警察厅特务科科长荆志国到咱东甸来看汪春案子的现场,咱可是热情接待,并给予了积极支持的!人家是咱上级部门的人,咱对人家热情那是理所当然的事儿,那就是任啥人也挑不出啥毛病!这个事儿,实事求是地说,任东可是有点儿犯了简单化的毛病!从根子上说,是没有真正理解日本人的意图。

汪春是东甸县的县长,出事儿也是在东甸县的地面上出的事儿,可日本人并没有把侦破这个案子的事儿交给他们东甸县警察局,而是交给了省警察厅。这一方面显示出这对个案子的重视,另一方面--在这么个时候,这么个情势之下,日本人并没有把这个案子交给你东甸县警察局,那你作为东甸县警察局的局长,不得琢磨琢磨到底是为的啥吗?正常情况下,那你就是配合一下就完了。所谓配合,也就是人家省警察厅在案子侦破过程中,需要你东甸县警察局提供啥,你就提供啥,这就完了,并不需要你表现得咋样特别热心热情!你干啥对这个事儿还这么热心热情哪?要是有人这么问任东,任东会不服气,咱并没有热心热情!任东会这样回答!可说这话就是他自个儿也会觉得没有说实话。说了半天,任东从内心里还是有些个同情那个汪春!从内心里还是想知道,到底是啥人杀了汪春!日本人杀了汪春,你这边儿还要表达同情,还要弄清到底是个啥人杀了这个汪春,这,恐怕就是日本人不愿意看到的了,这已经就是犯了忌了!再有,人家日本人让自个儿的那伙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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