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硫酸血?(1/2)

作品:《我在仙侠的娱乐帝国

“阿败啊,真要去妖族的驻地吗?”仙人格似乎有些紧张,“要不咱们随便找几个人族来配音,应付应付就算了。”

路败闻出了一丝不太正常的味道。

“妖族不能去吗?”

仙人格沉默三秒钟,“上一个统治天地的种族是妖族和巫族,但是呢...已经没落了,而自从他们被天地大劫给收拾了之后,便不再信天了。”

“知道那句名言吗?”仙人格问道。

“哪句名言?”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仙人格淡淡地说道。

“这修真界也有悟空传?”路败诧异地问道。

“不,我只是说,妖族现在的心态和这句话差不多。”仙人格惆怅地说道:“到了妖族的驻地,我们基本上就没有信仰之力了,也就是说,我没办法给你加持天道之力了,即便是有人族的信仰之力。”

“为什么?”路败忍不住问道:“不是有人族的信仰之力吗?怎么到了妖族的地方就没有办法加持了。”

“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仙人格用一个生动形象的比喻说道。

路败明白了。

这就是将天道比作一个手机,妖族的驻地就是一个山区,而信仰之力便是流量,你空有流量,空有手机,可是去了山区,又没有信号,怎么使用信仰之力!

“那么,老仙,你能不能帮我把我的火之高兴强化成先天灵宝。”路败说道:“再不济也要把火之高兴强化成火之非常高兴。”

“那你是不是还打算把火之高兴强化到十八层,变成火之乐成狗?”仙人格忍不住吐槽道:“人家有器灵啊,也是要面子的,你这个武器掏出去,有牌面吗?”

赤霄剑的剑灵,一身赤红色的衣衫,面色如寒铁般冷峻。

笔直地站着。

是一个剑眉星目的青年男子模样。

他听到火之高兴,有些不满,听到火之非常高兴,头皮发麻,听到火之乐成狗,已经绝望,一种悲愤之情在心中油然而生。

他也是有尊严的!

火之高兴这种名字,真的是正常人可以取出来的名字吗?

还有!

之前不是说好了,要叫他赤霄剑的吗?怎么突然又变卦了!

“不怕,对敌的时候,我不会那么矫情地介绍自己武器的名字。”路败道:“剑本来就是武器,偷袭的时候,难不成你还要跑到正面去,一本正经地介绍一下自己的武器,顺带再介绍一下自己的法术招数,甚至把自己的底细都暴露出去?”

“你真以为我是小说里面那些智商减去一百点的配角吗?”

“你这个解释,竟让我无言以对。”仙人格好像发现路败这么一说,武器叫什么名字好像还真不用在意,一般也只有装逼的时候,才会介绍一下武器的名字,真正到了生死之战,肯定是先下手为强,谁说废话,谁就死。

“说正事,强化这把剑,要什么材料。”路败问道。

“强化石。”仙人格正经地说道。

“我特么去哪里给你找强化石?这里又不是游戏!”路败道。

“恩,还有一种办法,就是以血祭剑。”仙人格又道。

“怎么个以血祭剑。”路败疑惑道:“出去找个村庄屠城?那种事就算了吧,我又不是魔道份子。”

“自残。”仙人格道。

“自残?”路败明白了,应该就是拿自己的血来祭剑,轻轻咬破自己的手指头,对着摆放在桌上的剑滴出一滴鲜血。

“老仙,我这血液不太对劲啊!怎么血红色的血液之中带着黑色,而这些黑色好像是一个个字符一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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