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情与法(2/3)

作品:《锦衣夜行

法律的不足?这是一个永远无法让所有人达成共识的问题,夏浔选择的是后者。

他清楚地记得在他原来的时代曾经盛行一时的投倒把罪:国企工程师应聘为私营企业发明一件新产品、设计一套生产线,就成了投倒把,被抓入狱;一个炒瓜子的,因为雇佣了工人,挣了钱,也成了投倒把被抓进监狱;它是法律,但它是有缺陷的。按照法律至上者的逻辑,哪怕明知道那些所谓的犯罪份子很冤枉,在立法构修正它之前也应该坚决执行,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但是在投倒把罪从相关法律规章中彻底删除之前十多年,许多地方政斧就已经开始动用权力干预司法,保护了大批所谓“投倒把”的人,为社会的进步产生了积极作用。

这条法律最终得以取消,未尝不是他们以实际行动让立法者认识到了它的不合时宜。你可以说它是人治,它是冒犯了法律的尊严,但它顺应了民意,本该由法律来产生的积极作用,在一定时期,法律却起到了负面的错误作用,这时候,有人站出来抵制了它,并最终促使了它的修订。

夏浔没有能力取消连坐这样的法律,但他不认可连坐的合理姓,那么他有能力去解决的事情,他该不该去做呢?他这样做了,他找到按察使曹大人后,先讲了要去青州缉凶的事,曹大人自然满口答应,随后他就提到了刘玉珏的事,为了能说服曹大人,他将如此连坐的种种不妥之处不厌其烦地说了一遍。

作为这个时代的执法者,曹大人并不理解夏浔所讲的那些大道理,连坐的做法从战国时就有了,从秦商鞅时起正式立法,一直延续至今。像那罪人家属籍没为娼的,也是从战国时就有,汉朝时正式立法,此后唐宋元明,一直至今,自古如此,有什么不对?

再说,这是他曹大人亲口下的令,这不是驳他的面子么喝?虽说夏浔帮他抓获了牛不野,立下了一件大功,可是如果他倚功自重,对曹其根指划脚,曹其根是万万不能接受的。他有他的领域范围,就算夏浔是强龙,也不能篡夺他的权力。

不过当易嘉逸对他耳语一番后,曹其根便释然了,为自己好友开脱求情,此乃人之常情,不过求人向夏浔求得这般慷慨陈辞理直气壮的实是少见,他这么情急,莫非……曹大人的联想推理能力不逊于夏浔,他马上想起易嘉逸向他汇报说,夏浔坐怀不乱,将怡香院第一美人紫衣姑娘赶出了房间;想起易嘉逸刚才耳语时,提过那位刘家公子俊美如处子;想起很多京官好男风,于是他得出了一个很合理的解释。

这样一想,曹大人最后一点怒气也烟消云散了。他很暧昧地瞟了夏浔一眼,笑吟吟地请他坐了,说道:“既是杨大人开了口,这个面子,本官是一定要给的。不过,弄虚作假出伪证,与教匪同罪,这是本官亲自发布的命令,现如今告示还贴在大街上呢,也不要食言而肥呀。”

夏浔道:“那依大人之意?”

曹其根呵呵一笑,抚须道:“杨大人不是要去青州缉贼么,这样吧,你把那刘玉珏也带去,就当他是一个检举人,一旦凌破天被抓,你分些功劳给他,本官便可为他脱罪了。”

夏浔追问道:“若是青州之行,不能抓住盗首凌破天呢?”

曹其根微微一蹙眉道:“这样的话,本官再来想想办法,杨大人的这个忙,本官是一定要帮的,不过,这种案子,可是非同小可,本官纵不将他以教匪论处,也做不到无罪释放,这一点,相信杨大人是明白的。”

夏浔松了口气,忙道:“那是自然,下官明白。大人肯帮忙,下官已是感激不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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