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封晔是危险的代名词!(1/3)

作品:《少校多情:BOSS的重生冒牌妻

傅未央和封晔结婚一年多,却不是同房而眠,封晔对傅未央从来不施以半点怜悯,即使在房事上也如此,十一可是充分了解了封晔的残暴,在她的心里,封晔和暴君是一个等号!

清晨,一缕阳光透过薄薄的窗纱洒进来,落在大床上的女人身上,十一横着手臂挡住亮光,翻身继续睡,但是楼下喧哗的声音还是让她很难再睡着。[书库][].[4][].[]

“一大早的,吵死了!”十一看向墙壁上的时钟,才翻身下床,去浴室梳洗后,换了身衣服下楼,在大厅里就看到一个陌生的男人,而淑媛和封嘉摇都围着他笑,倒是封晔还漫不经心在一边看报纸品花茶,和热络的场景格格不入。

十一一下楼,原本有有笑的几人一下子就安静下来,淑媛和封嘉摇更是嫌恶地看着她,十一冷笑,你们聊你们的,干嘛看我啊!你们要是不打扰我睡觉,我还不想下来呢!

十一在一边坐下,拿着报纸也随意翻翻,仆人拿着杯白开水上来,现在封家的仆人们谁敢对她不恭敬,喝了水就准备出去跑步了。

封嘉摇不屑地啧了一声,“不要脸!”

十一自然知道这句话是对这她的,放下水,微笑着反击,“不要脸的总比那些给脸不要脸的强!”

封嘉摇嗖的一声站起来,陌生男人拉着她的手,“瑶瑶,今天是来谈我们的婚事的!”

封嘉摇虽然不情愿,但是还是坐下,只是不忘狠狠瞪十一一眼,十一挑眉,婚事?封嘉摇这个样子还有人敢娶?勇气可嘉!

不由得多看男人一眼,带着金边眼镜,看上去斯斯的,清秀英俊,但是看着怎么就让十一想到了斯败类这个词?

“启明啊!你和瑶瑶的婚事我和亲家母都好了,你也不必亲自来一趟,你看你远在国外,生意又那么忙,回来一趟多不容易啊!”淑媛语气里毫不掩饰对唐启明的喜爱,笑意莹然。

“严重了伯母,毕竟是礼仪的事,我也应该亲自上门!”唐启明推推眼镜,不知怎么了十一忽然就觉得有一道狼光似的闪过自己,让她莫名有些不舒服,下意识偏头看封晔,发觉人家少校大人一本正经看报纸就没有看她一眼。

十一本想把头转回来,不料封晔忽然也转过头看她,两人的目光结结实实撞上,十一略微慌乱,而封晔依旧冰冷如雪。

“我要离开a市一趟,起码明天才会回来!”封晔站起来,抓起一边军装外套,再拿上军帽往头上扣,正了正,语气依旧无比冷漠。

“路上心!”淑媛微笑这回答,封晔冷淡地嗯了一声,转身出门前还刻意看了十一一眼。

十一缩了缩,封晔的眼神总是最有杀伤力的!

唐启明提出要在封家住一夜,淑媛自然是十分同意,也没有十一什么事情,出去和程湘濡见面,她最近忽然对约翰博士设计的‘沙漠之鹰’手枪感兴趣,十一也很久没有练练身手,就和她去了一趟b市偷枪。

展览的地方是b市豪都酒店的二楼,这一整楼都被包下来。

约翰博士是枪支设计的元老级,展览的这把枪是他的新作,被誉为死亡之神的——极地飞狐!

国际上有四把神枪,极地银狐,沙漠之鹰,丛林之豹和深海之鲨,而约翰博士的极地飞狐是从原本第一神枪极地银狐升级而来,据它的射程超过500米,杀伤力已经达到可以穿破三面城墙的地步,是一把很危险的枪,但是就因为它够危险,所以也够吸引人!

难怪程湘濡会看上,但是再厉害的手枪十一都不是多热衷,毕竟在真正危险的时候,只有拳脚能救得了自己,比起手枪,十一更加喜欢银针,细细的银针,杀人于无形!

十一随手拿起一杯就,仰头,一饮而尽,来参加宴会的人鱼龙混杂,黑道白道都有,宴会中央又一个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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